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记者/曹艳、赵继哲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职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今日(6月22日)文旅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共18条,内容包括“网络主播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取向、舆论取向和价值取向,倡导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培育个人品德,坚持健康作风,品味,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利益,自觉反对流量导向、畸形审美、“粉丝圈”乱、拜金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法违规、损害网络文明、网络道德,危害网络和谐,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理性消费,共同建设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和网络视听生态环境”等重要内容。

《规范》明确,对于专业水平要求较高的直播内容(如医疗保健、金融、法律、教育等),主播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报到执业对直播平台进行资质审核,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备案。

《规范》要求,网络演出、网络视听平台、经纪机构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行为准则,加强对网络主播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指导。建立健全网络主播入驻、培训、日常管理、业务评分档案、“红黄牌”管理等内部制度和规范。为积极向上、以身作则遵守行为准则的在线主播提供积极的激励;加强对违规网络主播的警示和约束;对于问题严重、问题反复、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封禁其账号。相关网络主播被列入“黑名单”或“警告名单”,不得以换账号、换平台等形式再次开播。网络主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为违法、违背道德的艺术家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或者良好露面的机会,防止其搬迁和卷土重来。网络演出、网络视听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网络主播的管理和约束,依法合规提供经纪服务,维护网络主播的合法权益。

《规范》还指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视听节目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有以下31种行为:

1.发布违反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发布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统一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3.发布削弱、歪曲、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的内容;

4.发布诋毁民族优良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歪曲民族历史或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

5.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在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宣扬宗教极端主义、邪教等;

6.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行恶搞、诽谤、歪曲或者不当展示;

图片[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唐朝资源网

7.恶搞、歪曲、诋毁、亵渎、否定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精神;

8.利用换脸等深度伪造技术,伪造、篡改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党史、历史等;

9.损害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和群体的公众形象;

10.宣扬基于种族、国籍、地点、性别、职业、身体或精神残疾等的歧视;

11.宣扬淫秽、赌博、吸毒、夸大暴力、血腥、恐怖、传销、诈骗、教唆犯罪或传授犯罪方法、揭露侦查方法、展示枪支、管制刀具;

12.捏造、故意散布虚假恐怖信息、虚假危险、流行病、灾害、警情,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图片[2]-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唐朝资源网

13.表现出过度的恐怖、身体疼痛、精神歇斯底里、图片、台词、音乐和音效,引起强烈的感官、精神刺激和身心不适;

14.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15.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

16.炒作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或故意制造舆论“热点”;

17.炒作丑闻、丑闻、不良行为,传播低调内容,宣扬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18.衣着妆容、语言行为、直播间风景等展示性暗示、性挑逗内容;

图片[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唐朝资源网

19.介绍或展示自杀、自残、血腥暴力、高危行为等可能被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展示诱发未成年人吸烟等不良习惯的内容和酗酒;

20.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进行非广告商业宣传、表演或作为噱头获取商业或不正当利益,引导错误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

21.宣传封建迷信、文化习俗观念、违反科学常识等;

22.破坏生态环境,虐待动物,猎杀、食用国家保护动物;

23.过度浪费食物,展示假吃、呕吐、暴饮暴食等,或其他容易导致膳食消费不畅和食物浪费示范的内容;

24.引导用户进行低俗互动,组织煽动粉丝互相辱骂,挑起战争,造谣攻击,实施网络暴力;

图片[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唐朝资源网

25.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的产品,伪造或伪造交易、关注、浏览量、点赞等数据流量;

26.违反相关广告法律法规,通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使用绝对条款、直播销售特许专卖商品等方式欺骗消费者;

27.通过“弹幕”、直播间名称、公告、语音等方式传播虚假、骚扰性广告;

28.通过有组织的炒作、佣兵海军刷礼物、宣传“抽奖”等方式,暗示、引诱、鼓励用户“打赏”大笔金钱,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或“打赏”;

29.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隐私等国家禁止的场所拍摄、播放法律法规;

30.展示或炒作大量奢侈品、珠宝、纸币等资产,展现无节制的奢侈生活,贬低低收入群体炫富;

31.法律法规禁止等对网络表现和网络视听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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