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12岁瑞斌倒在柳州市中学教学楼下曾提出就瑞斌非正常

下午 4:05 4月24日,12岁的芮斌(化名)在柳州铁一中学教学楼楼下被发现。

由柳州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确定,瑞斌在从楼上掉下来之前,因为上课迟到,被班主任命令在教室外“和妈妈说话”。随后,瑞彬的妈妈吴冬梅接到班主任的电话,让孩子“回家调整心情”的建议很快就传来了瑞彬摔倒的坏消息。

上游新闻(报道邮箱:cnshangyou@163.com) 记者注意到,在柳州市各部门发布的这份简报中,除了描述瑞斌坠楼身亡的情况外,还有还对瑞斌在校期间的表现做出了比较负面的评价,这让瑞斌的父母极为不满。事发后,当地有关部门曾提出赔偿瑞斌非自然死亡40万元,但吴冬梅明确拒绝。

吴冬梅告诉记者,她认为关于瑞斌坠楼的报道充满了污名和偏见,“瑞斌自杀的直接原因是受到班主任变相威胁,官方报道确实如此。”不反映事实,瑞斌在学校的表现和他自杀的原因,是对我死去儿子名誉的侵犯,作为一个母亲,我一定要让瑞斌干净利落地离开。”

吴冬梅的委托律师曾多次向广西两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虚假调查通报瑞斌死亡为由,请求柳州市人民政府重新调查重新报告,并对瑞斌的班主任提起刑事自诉。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

记者联系了柳州铁一中学初中部和当地教育部门,双方均拒绝接受记者采访,称以此前报道为准。

▲瑞斌身穿校服合影。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迟到后,她在一年级男校摔死

瑞斌的妈妈吴冬梅在柳州做服装生意。瑞斌小学毕业后,为了让孩子们能够更好地学习,吴冬梅将瑞斌送到柳州名校铁一中学初中的校园里住。

4月24日下午,吴冬梅在同学的手机上接到儿子打来的电话,同学因为迟到而被叫到老师办公室。打电话”。

吴冬梅知道瑞斌第二天要参加学校的“段位考试”。安抚完孩子后,吴冬梅向瑞彬班主任认错,“孩子迟到是事实,我之前跟他说过,时间观念要强。”

吴冬梅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班主任在通话中进一步要求瑞斌“留宿”,这意味着瑞斌将不再住在校园,转入走读学校,这对瑞斌来说是相当严重的“当时时间,我没有说我迟到了多久,但是看了通知,我发现我迟到了一分半钟。”

在通话中,瑞斌向吴冬梅解释,当天迟到的原因是宿舍打扫延误,“因为我儿子负责他们宿舍的最后一次检查,如果地面不打扫的话,杯子会丢的,如果排列不整齐,他会帮忙修理的。”安抚孩子后,吴冬梅在14点51分挂断电话,通话持续了十多分钟,通话记录显示,挂断后,吴冬梅再次接到瑞斌的电话,但她说孩子这次没有出声,吴冬梅回了一句,“我说了三四分钟,孩子还是没有说话。”

刘东新区教育局通报,瑞斌不愿回答班主任迟到的原因。因为上课着急,班主任让瑞斌“通知”妈妈,然后离开办公室到教室上课。吴冬梅还在担心孩子的情况。等班主任说完,她又打来电话。

至于瑞斌出事前发生的事情,报道是这样描述的:“监控时间15:38:24(北京时间15:32:43):王同学进入办公室,我去找王妈妈的电话。根据到公安局的成绩单上,她妈妈在电话里告诉班主任,她被教育了王迟到等情况,我不想说出来,为了方便家长、学生和学校之间的沟通,班主任使用免提功能与在场的王某和他的妈妈进行了三通通话,北京时间15时57分结束通话,为了照顾王某的情绪,班主任挂断了电话监控时间(北京时间15:58:20)16:04:01与王妈妈打电话离开办公室,楼道又给王妈妈打来电话,说考虑到学生情绪比较低落,上下波动这次,建议家长带上他们的气让孩子们回家调整自己的状态。”

吴冬梅指着打印出来的手机通话清单,她告诉记者,“这部分根本不是真的!”她提供的详细通话清单显示,4月24日15时38分11分,吴冬梅接听了班主任的电话,通话时间为12时30分。 15:00 51 分 18 秒结束。 15:58:48,双方再次通话1分36秒,结束时间为16:00:44。吴冬梅说,这次通话中,班主任让瑞斌转学,不要再参加段考了。 16:00:53吴冬梅与丈夫通话录音证实了这一内容。 “在我的孩子从楼里掉下来之前,班主任从来没有给我打电话,不管是用同学的手机还是她自己的手机。”

吴冬梅没有对报道提出异议,但当天15时58分46秒,瑞斌离开办公室,上楼去了。 15时58分54秒,同办公室的莫先生发现瑞斌一个人离开,走出办公室寻找。 15时58分56秒,瑞斌在四楼的楼梯上,朝五楼走去。 15:59:06,莫先生从三楼的楼梯往二楼看去。他没有找到瑞彬,于是上四楼去找。 15时59分08秒,瑞斌出现在五楼楼梯口。进入五楼后,他向西走,消失在监控中。

4月24日15时59分24秒,瑞斌从铁一中学教学楼坠落。

▲详细通话清单显示,4月24日下午事发前,吴冬梅没有接到班主任的电话。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再不努力就会被刷到普通班”

吴冬梅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瑞斌在4月24日下午上课迟到之前,铁一中学的高压管理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班主任在电话里让瑞彬转学,不让考试,直接导致瑞彬走极端。

公开资料显示,瑞斌就读的柳州铁一中学(初中)由一所民办中学——柳州启智中学改制而成,该中学以招生率高、管理严着称于广西。柳州铁一中学初中部在宣传文中确认,该校为“公建公办”学校,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委托启智中学管理团队实施教学管理,操作模式。

一位熟悉柳州当地教育部门的人士向上游记者介绍,启智中学和铁一中学属于“一个团队,两个品牌”,两个名字交替使用。吴冬梅回忆,瑞斌进校时,校门口还挂着“柳州启智中学”的牌匾。事发前,瑞斌在铁一中学初中一年级。虽然是义务教育阶段,但学校还是沿用了启智中学的管理做法,按照月考排名分班。有家长认为,在初中低年级采用“考试定班”的教学方式,直接导致学生负担过重,被迫参加考试,是一种“恐吓教育”。

瑞斌学习期间的资料显示,他以第421名的成绩进入铁一中学“特班”二班。瑞斌在连续的月考中不断进步。初一第一学期期末成绩排名第272位,今年春季学期开考提高到168分。初中第一学期的评论里,班主任对瑞斌赞不绝口。你很自豪”、“在以后的日子里,希望你能更加专注于自己的学习,不断的提升自己,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我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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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对瑞斌的评价。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的照片

根据铁一中学月考制度规定,连续两次考试成绩倒数倒数10的“特优班”学生将转入普通班学习。这既是动力,也是巨大的压力。今年春季开学时,瑞斌的“二等班”从年级前50名的其他班级调来了10名学生。

3月5日,瑞斌告诉妈妈吴冬梅,他宿舍的三个新生凌晨3:30起床学习,有的学生5:00就起床了,让指导老师起床并打开门。课堂学习。

对于儿子的“辛苦”,疼爱儿子的吴冬梅告诉瑞彬,初中三年是一场马拉松,现在是初一,“没必要过——学得太早”。懂事的瑞斌露出了极大的不安,“这些新转来的高年级同学好辛苦,我再不努力就会被刷到普通班,没有什么‘特优班’为了熬夜学习,瑞斌还让妈妈给自己买了一个手电筒和一个可充电的床头灯,“妈妈,你不给我买,我就不用借了来自我的同学。”

年仅12岁的瑞斌也多次问吴冬梅能不能喝罐装咖啡。吴冬梅不同意,但瑞斌的回答让吴冬梅吃惊,“不喝就不能熬夜。”

柳州当地警方将瑞斌的随身物品归还给吴冬梅夫妇,包括两瓶咖啡饮料、一个手电筒和一个充电床头灯。 “但就是因为熬夜太晚,在考场里昏昏欲睡,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更别说认真答题、认真检查了。”字迹特别显眼。

▲柳州市教育局于2020年7月向瑞宾颁发三好学生荣誉证书。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的照片

这对夫妇的调查组因坠楼而被起诉

3月25日,南宁市铁路运输中院对吴冬梅、王博涛提起的诉讼作出行政裁定。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州市公安局以夫妻诉讼不符合法定条件为由裁定不予立案。目前,吴冬梅、王博涛已继续委托律师向广西高院上诉。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吴冬梅、王博涛以瑞斌班主任犯虐待被照顾人罪为由,向柳州市玉峰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拘捕班主任。负刑事责任。玉峰区法院认为,班主任犯罪证据不足,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不予受理。吴冬梅、王博涛不服,以不能告知的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应当由自诉转公诉为由提起上诉。目前已收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

吴冬梅认为,对于瑞斌的死因,教育主管部门只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及涉案人员进行处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但六东新区教育局采取了牵头成立由综治办、六东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组建的“坠机调查组”,并以调查组的名义发布虚假报告,“报告中描述了瑞斌的有很多不准确的地方,对瑞斌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上游记者注意到,调查组《公报》将瑞斌在校期间的情况描述为“王同学比较内向,容易情绪化。这个学期,他在学习和纪律方面做了很多退步。期间上学,因为睡过头多次迟到。被批评打破宿舍防盗门,在宿舍里大喊大叫,午休时用球砸宿舍门等。被批评违反宿舍纪律。急剧下降。”

吴冬梅认为,调查组的这种描述并没有说明前因后果。根据学校相关人士的言论,公众很容易断定瑞斌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是一个行为习惯异常的孩子。结论。瑞斌所谓的负面表现,来自于学校本身。 “学校违反了教育部三五令,禁止义务教育学生根据考试成绩调班,导致考试压力过大,瑞斌只得学习到凌晨没有得到充足的睡眠。” .

▲柳州铁一中学(初中)坠机调查组出具的报告本身就成为冲突焦点。图片来源/刘冬教育

吴冬梅还认为,《公报》中提到的瑞斌业绩下滑、宿舍门被砸等内容与实际不符,“瑞斌所在的宿舍门不太好,容易此前,瑞斌和另一位同学被锁在宿舍里不能出门,所以他们在宿舍里踢门,3月11日午休时间,他和另一位同学被这扇门锁在房间里男孩不知道轻重,就一脚踹了门。旁边宿舍的孩子听到声音就围了上来,当时的监控看起来像是群殴。”

由于对多部门联合侦查组下发的《通知》不服,认为存在抹黑、贬低,瑞斌的父母很少起诉侦查组关于儿子落马的事,但他们很快遇难:一审受理本案的南宁铁路运输中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吴冬梅夫妇起诉的《通知》是对案件事实经过和处理的详细阐述。对某事件,“显然不存在创作、修改、撤销或具有约束力的确认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对原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决定不予受理起诉。

“六东新区综治办曾提出给孩子家属补偿40万元的计划。 《通知》出来后,我坚决拒绝了这个方案。再多的钱也买不来瑞彬的无辜。”吴冬梅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她不同意法院“公报没有实际效力”的说法。相比民事赔偿,她和丈夫都希望能够改正儿子的名字,“从头到尾,我们都没有提出过分的要求,只是要求学校正确处理,让班主任出来澄清事实,给瑞斌一个公道。” 。”

上游记者多次联系柳州铁一中学初中和柳州铁一中学。东新区教育局就瑞斌在学校的异常死亡以及吴冬梅向调查组提出更正姓名的请求进行了采访,但双方均拒绝采访,称以《通知》为准。

一位长期在教育系统工作的中学校长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在以往涉及在校学生被侵犯的案件中,家长经常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起诉学校,并对学校的行为进行调查。学生管理、安全设施责任等,相关案件往往以民事赔偿的方式解决。瑞斌的父母很少选择起诉教育局、公安局等调查组成员。

校长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瑞斌就读的铁一中学应该对瑞斌坠楼负有责任,但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该承担多少。学校对履行教育管理责任的过错比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责任划分比较明确,应该追究学校的责任。学校前期也提出了具体的赔偿金额,但家长选择单独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改变调查组的” “这其实是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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