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布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8号通告

6月20日,记者从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8号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从当前疫情形势来看,我市仍面临境外输入和境内疫情向我市外溢的叠加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加强当地疫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感染和传播隐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开展核酸检测。 6 月 21 日(二) 周)的所有员工。公告如下:

一、从6月21日(周二))19:00开始,我市全体居民届时将在居住地相对静止,根据市政府统筹安排各区防控指挥部安排街道(镇)、社区(村)有序开展指定地点核酸检测,不留一户、不留人。继续保持相对静止,直到核酸结果出来。上班、上学、外出就医、购买生活必需品等必需品必须保持“两点一线”,原则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安排一定数量的漏水采集点。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参加核酸检测的,请按照各区公告及时到检漏点采样点进行采样。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健康码”将调整为“黄码”。核酸检测完成,结果为阴性后,将变成“绿码”。

三、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确保群众按时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点参加全体员工的核酸检测。各区、各行业要加强核酸结果使用,坚决落实核酸检测证明责任,按要求督促群众主动参与筛查。各区防控指挥部负责制定本区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巡查全”。

四、对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的人员,暂不安排核酸检测。各区将提前做好备案统计,妥善安排后续检测。对疫情防控、核酸采样检测、城市运营保障等相关工作人员,各区统一安排,保障工作出行。

五、特别提示

(一)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不要恐慌,不要造谣,不要信谣,不要散布谣言、拒绝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隐瞒、撒谎、伪造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

(二)请社会公众按照社区(村)、网格员、网格员的组织安排,用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身份证、外国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网格组长,并划分时间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三)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防止交叉感染。夜间筛查,照顾老人和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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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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