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市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新动作

从制度上限制、规范和管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并不是今天才有的新举措。早在198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随后的30年,中央纪委先后出台了相关规定。但不用说,这些规定在实践中已经被打折扣甚至搁置。

2014年10月,中央巡视组在给上海的反馈中指出,“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辖区内经营企业,群众强烈反映个别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依靠权力谋取巨大利益。” 几个月后,上海市率先试水,研究制定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市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商行为,并出台了相关意见。这一意见甚至得到了中央深部体制改革会议的高标准审议通过。

之后,上海展开大规模清查,要求领导干部填表申报,并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2016年相关数据显示,一年内,上海市有334个单位、2133名市领导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申报。待规范,137名亲属退出经营和经营活动,11人调整现职,10人解聘退休,1人辞去现职,3人涉嫌严重违纪,被有关部门查处.

效果立竿见影。很快,北京、广东、重庆、新疆也在中央部署下启动了这项新规的试点。

这些方案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领导干部级别越高,对配偶和子女规范业务的要求就越严格。

例如,在北京,省部级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不论是否在当地,均不得经商;正局级副职 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企业,不得与领导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企业开展业务活动。

新规则没有通过议案。在上海,凡是不符合规范的干部,一律不纳入考察提拔范围;北京要求,在干部提拔、转岗、连任、后备干部考察等方面,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点考察。. 在这些地方,明确要常态化监管,淘汰运动式监管。

显然,中央办公厅出台的新规定借鉴了上海、北京、广东等地近年来的实施经验,将有效做法制度化、固定化、常态化。

图片[1]-规范市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新动作-唐朝资源网

相关整改部署会议(来源:互联网)

一位新闻界资深人士写道,铁腕反腐运动多年来一直呈现出常态。很多贪污案件的蛛丝马迹都暴露于个人生活,尤其是家事、家产:有些人没有经商经验,却没有根基。拥有巨额财产;有的人以远低于市场价的“折扣”购买条件优越的房屋;一些官员的家庭总是很容易获得有利可图的工程项目;巨大的公共采购一次又一次地光顾有一定关系的人。与领导人有特定关系的企业或个人…

系统性的政商勾结、权钱交易,在任何时代都是社会毒瘤,不容容忍。这取决于如何治疗和预防它们。

此次中央办公厅发布的新规定,主要适用于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企业有不同的禁止要求。领导干部级别越高,要求越严格。综合部门比其他部门更严格。

近年来,很多党员和领导干部普遍感到越来越严格,个人事项的申报甚至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配偶和子女持有的股票必须上市。如果某事被隐瞒或不符,你愿意升职吗?必须放慢速度,甚至不能玩。对此,很多干部已经跪了下来。

对共产党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越严越狠,是好事。这是安置木立信,也是标本兼治。“家风”既不是私事,也不是小事。早发现问题,就不是“今日好同志,明日入狱”,吐出不该拿不该吞的东西,以免在写悔过书、痛哭流涕之前被拘留。

“子孙如我,留钱何用?智富必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何用?愚富必增其志气。”故障。” 林则徐的名言,今天也不例外。时间。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13赞赏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